【青海】青海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近日,记者从青海省乡村振兴局获悉,去年以来,青海省准确把握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以乡村振兴“八大行动”为牵引,接续固成果、补短板、提质量、促发展,强化顶层设计衔接、制度机制衔接、重点领域衔接、支撑保障衔接,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科学编制《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和“十四五”时期有效衔接《规划》,行业部门跟进配套完善政策举措,有效衔接“四梁八柱”全面构建。将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与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合并加强,继续以“双组长”制推进工作落实,保持现有帮扶政策、帮扶资金、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做到工作不断档、政策不留空白。
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聚焦“三类人群”组织开展全省性集中排查,及时发现、快速响应,全省累计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1.89万人,已有1.33万人基本消除风险,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特别是今年以来,针对全省各地自然灾害频发的实际,各级乡村振兴部门坚持急事急办,开辟“绿色通道”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截至9月23日,全省已纳入因灾监测对象76户256人。
同时,严格落实“中央财政衔接资金50%以上用于产业发展”要求,对县乡村三级产业帮扶体系进行提档升级,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更多农牧民群众发展产业、实现增收。统筹用好产业发展带动、省外协作输出、以工代赈吸纳、帮扶车间安置、能人创业辐射、公益岗位兜底等举措,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年均就业数量保持在20万人以上。同时,两年选取425个村开展乡村振兴试点,聚焦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组织建设等重点领域,积极探索符合青海实际的乡村振兴方法路径。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工作机制,持续压实五级书记“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的政治责任。继续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基层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力量得到全面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