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强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

发布日期:2023.06.26 来源:新疆日报 分享至:
摘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强区建设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6月1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强区建设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强区建设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为统筹推进质量强区建设,全面提高我区质量总体水平,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国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新疆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的战略定位,统筹发展和安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高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增强各族人民质量获得感为主要目的,全方位推进质量强区建设,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质量高地,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新疆篇章提供更为有力的质量保障。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质量整体水平进一步全面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高。产业质量竞争力持续增强,一二三产业质量效益稳步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稳步提升,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86,服务业供给基本满足产业转型升级和居民消费升级需要;区域质量发展协调性进一步增强,与疆外的质量协同协作机制基本完善,南北疆区域质量发展差距逐步缩小;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和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4%,消费品质量合格率有效支撑高品质生活需要,工程质量抽查符合率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满意度进一步提升;质量基础设施布局更加合理,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能力不断提升;企业质量创新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培育一批“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形成一批优质企业品牌;质量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依法治理全面推进,质量政策制度更加健全,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明显提高,质量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全民质量素养不断提升。到2035年,质量强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先进质量文化蔚然成风,质量发展质效并举,质量和品牌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


二、重点任务


(一)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


1.推动农业提质增效。实施质量兴农战略,推进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立足农业节本、提质、增产、增效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培育发展农业全产业链,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推进农业现代化,实施科技强农,加快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国家优质棉花棉纱基地、现代农业产业园、特色林果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增加优质粮食供给,健全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体系,提升智慧农业、精细农业等领域质量竞争力。完善棉花目标价格政策措施,引导棉农更加注重质量提升。做强林果产业,持续开展林果业提质增效工程,打造生态优质果品生产基地。建设畜牧强区,提高畜牧业质量效益和现代化水平,建设国家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


2.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加快传统制造业技术迭代和质量升级,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质量、管理协同创新。深化制造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突破关键性、基础性“卡脖子”技术问题和质量管理难题,引导制造业扩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推动新材料与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优化石油和化学工业产业链发展质量,提高在国家油气资源开发利用转换过程中的参与度。优化煤炭产业结构,构建以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为核心的循环产业链。加快推进国家大型清洁能源基地建设,推动电力发展方式转变,不断壮大新能源规模,提升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巩固棉花产业优势地位,推进棉花加工标准化,提高棉花就地转化率。


3.发展优质高效现代服务业。加快服务业结构调整,推动服务业结构优化、效率提升、动能转换,以质量创新促进服务场景再造、业务再造、管理再造。深入开展信息技术、科创服务、金融服务、服务外包等服务领域标准化建设行动,持续开展国家级、自治区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加强服务业质量监测。推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融合发展,培育一批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推动农业、旅游、文化、教育、健康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坚持软硬件并举发展现代物流业,推动特色产品在全国的分类分级物流体系节点建设,共建物流云仓,打造集约高效物流服务平台。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高水平推进“乌—昌—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积极发展工业设计、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服务机构。提升信息和软件服务业质量竞争力,建设乌鲁木齐、昌吉、克拉玛依信息产业综合发展产业带。大力发展现代金融,鼓励企业采用上市融资、企业债券、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融租赁等多种手段,拓宽融资渠道。


4.提高产业质量竞争水平。立足资源禀赋,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质量竞争优势。实施产业链供应链质量攻关项目,加强产业链全面质量管理,培育一批产业链核心企业。依托产业基础稳固、能源资源富集、区位优势明显的地区,围绕“八大产业集群”建设,加快壮大相关产业。探索组建产业集群质量标准创新合作平台。创新产业集群质量管理机制,构建质量管理协同、质量资源共享、企业分工协作的质量发展良好生态。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新一轮传统产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工程,推动化工、纺织、有色、钢铁、建材等传统产业工艺改进、提质增效。推动提升产业技术基础能力,建设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


(二)推动质量协同发展


5.加强国际质量交流合作。加强同周边国家质量交流合作,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高标准布局一批具有影响力的中国—中亚质量科技合作中心、研发中心,建设中国—中亚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集聚区。鼓励引导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加强国际间合作,拓展国际业务,推动与周边中亚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检验检测认证的互认与交流。


6.推动国内质量协同协作。积极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西部省区协同向西开放等省际交流发展,深化拓展多层次多领域省际质量协作。用好全国对口援疆政策资源,加强与中央企业、援疆省市企业、高等院校、技术机构质量交流合作,引进优质质量资源,提高质量供给水平,优化质量发展环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质量发展联盟。加强与西北省区协同创新和产学研用深度合作,探索建设质量基础设施共享资源平台。


7.促进区域质量协调发展。推动天山北坡经济带发挥质量变革创新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快建设现代化质量基础设施,创新质量政策措施并先行先试,建设引领质量变革的示范高地。引导天山南坡产业带聚焦能源矿产资源、特色农业资源和特色旅游资源等优势产业,培育形成质量发展比较优势。夯实南疆、沿边境地区质量发展基础,逐步补齐质量基础设施短板,着力破解质量发展瓶颈制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质量建设,打造高标准美丽乡村。推进兵地融合发展,谋划研究兵地深度融合发展的质量政策,破除地方保护和政策壁垒,形成优势互补、协同高效的兵地质量融合发展新格局。深化质量强地(州、市)建设,打造质量强区建设标杆。


(三)加快产品质量提质升级


8.提高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测体系、追溯体系,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严格管控直接上市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加快实施化学农药减量化行动。推行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进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发展,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打造全国优质农牧产品重要供给基地,为全国市场提供更加多样的优质农牧产品。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严格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加强药品和疫苗全生命周期管理,加速推进化学原料、新疆特色中药民族药技术研发和质量标准升级。依托乌鲁木齐、伊犁、巴州、阿克苏、喀什、吐鲁番等承载城市,开展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


9.加快消费品提质升级。聚焦民生关切,开展质量惠民行动,推动企业加快产品创新、服务升级和质量改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需求。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推动消费品供给质量向消费端适配型转变,升级消费品质量标准。加快传统消费品迭代创新,鼓励发展反向定制和个性化设计、柔性化生产。围绕特殊人群消费品发展需求,增强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用品适用性。推动民族传统产品、旅游产品、文教体育休闲用品优质供给。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优化出口商品结构、贸易方式,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增加优质产品进口。


10.推动工业品质量向中高端迈进。推进工业设计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以工业设计促进质量提升,建设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推进乌鲁木齐、昌吉、克拉玛依、哈密、巴州、阿克苏等制造业基地建设,强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质量控制。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发,提升输变电装备、能源及化工装备、纺织专用装备等重大技术装备制造能力和质量水平。深入推进智能制造,实施智能制造示范工程,加快传统装备智能化改造。实施质量可靠性提升计划,推动工业品及其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品质升级。开展企业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认定工作,促进原创性技术和成套装备产业化。落实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保障重大设备质量安全与投资效益。


(四)提升建设工程品质


11.强化工程质量保障。压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质量主体责任。着力提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大力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执法检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和违反强制性标准行为。落实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加强对既有工程产品的养护管理。开展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试点,完善工程质量差异化管理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开展工程质量保险试点,鼓励支持在政府投资项目、保障性住宅工程、商品住宅工程中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加强监督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常态化质量安全监督员培训考核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运用社会资源弥补专业监督力量不足。


12.提高建材质量水平。加强预拌混凝土行业管理,落实预拌混凝土生产、运输、交付使用和检验检测等环节质量闭合管理。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依法履行预拌混凝土使用质量管理责任。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实验室建设、专业技术人员和运输车辆管理,建立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机制。健全完善装配式建筑质量管理措施,提升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发展水平。鼓励企业建立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施工、安装全生命周期质量控制体系,推行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驻厂监造。做好房屋市政工程重点建材的质量抽查检查,防止不合格建材用于工程项目,依法保障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


13.提升工程质量品质。树立全生命周期建设发展理念,构建现代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打造具有竞争力的建造品牌。完善监理、造价等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鼓励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和专业化服务。加大先进建造技术前瞻性研究力度和研发投入,逐步推广建筑信息模型等数字化技术,创新开展工程建设工法研发、评审、推广。加强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高水平应用,打造品质工程标杆。推广先进建造设备和智能建造方式,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性能。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深入推进可再生能源、资源建筑应用,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低碳环保、节能减排。


(五)扩大优质服务供给


14.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深入实施旅游兴疆战略,持续提升新疆文化旅游国际国内影响力。支持旅游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创新旅游服务质量管理模式。探索建立旅游服务质量认证体系,充分发挥标准、质量监测和评价、质量认证等对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基础性作用。推进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改善旅游消费环境。促进旅游企业服务创新,支持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在旅游服务中的应用,提高旅游企业个性化、多样化、定制化服务能力。加快培育一批品牌旅游企业和品牌旅游目的地,打造“新疆是个好地方”等文旅融合品牌。推动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质升级,推进智慧旅游体系建设,加强冰雪、自驾、户外等特色旅游配套服务。


15.提高生产服务专业化水平。大力发展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和绿色化发展。发展智能化解决方案、系统集成、流程再造等服务,提升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知识产权、质量咨询等服务水平,开展服务业区域和行业试点示范。探索建立产融合作对接平台,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装备融资租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推进多式联运发展,提高运输安全保障和服务质量。加强物流标准化建设,发展智慧物流,提高口岸通关便利化程度。规范发展网上销售、直播带货、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加快乌鲁木齐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提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质量,强化质量标准、价值评估、知识产权等基础保障能力,做大做强新疆软件园、克拉玛依市云计算产业园。加大重大装备、特种设备、耐用消费品的售后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安装、维修、保养质量水平。


16.促进生活服务品质升级。完善餐饮住宿服务,推进服务标准化、特色化、品牌化。加强餐饮品牌建设,推动美食示范街区提档升级。完善家政服务标准规范,推动家政企业创建服务品牌。促进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网络,引导网约出租车、定制公交等个性化出行服务规范发展,着力发展共享交通、网络预约、互联网租赁等新业态。推动航空公司和机场全面建立旅客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航空服务能力和品质。积极培育体育赛事活动、社区健身等服务项目,提升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品质,打造国内知名体育赛事品牌。支持网络购物、移动支付、共享经济等新模式深化发展,鼓励便利店、超市、购物中心、电商平台等零售业态多元化融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新型消费体验中心,开展多样化体验活动。


17.增加公共服务优质供给。优化城乡教育、文化、医疗、养老、托幼等便民服务设施布局,提升公共设施服务质量。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推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等提质扩容,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建立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保障水平。鼓励创造优秀文化服务产品,推动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场馆数字化发展,加快线上线下服务融合。提高供电、供气、供热、供水服务质量和安全保障水平。深入推进自治区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就业创业服务管理全过程信息化。完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与评价体系,扩大日间照料、失能照护、助餐助行等养老服务有效供给,积极发展互助型养老服务。推进健康新疆建设,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城乡医疗服务网络,逐步扩大城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面。推进城乡公共配套设施适老化、适幼化和无障碍改造。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持续推进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传染病跨境传播防控能力。促进“互联网+公共服务”发展,探索构建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


18.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健全政务服务标准体系,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规范审批、政务服务场所办事、网上办事等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办,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推广“免证办”服务,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网上办、掌上办”,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加快构建“数智化”数字政府,推进政务流程再造、业务模式优化、履职能力提升,不断提高决策科学性和服务效率。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创新政务数据应用场景,加强数据治理和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


(六)增强企业质量和品牌发展能力


19.加快企业质量技术创新。强化企业质量创新主体地位和主体作用,支持企业加大质量技术创新投入,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促进品种开发和品质升级。鼓励企业加强质量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强化科技型企业培育,引导领军企业联合中小企业和科研单位系统布局创新链,支持领军企业牵头组建质量技术创新联合体。推动企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强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保护。实施中小微企业质量提升工程,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质量改进和品牌建设。


20.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全面落实企业及其负责人质量责任,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质量追溯体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引导企业推进数字技术和质量管理深度融合,推进数据驱动质量策划、质量控制和质量改进。引导企业开展质量管理数字化升级、质量标杆经验交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加强全员质量教育培训,健全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重视质量经理、质量工程师、质量技术能手队伍建设。


21.加大品牌建设力度。健全品牌建设促进机制和支撑体系,开展品牌创建行动。培育产业和区域品牌,实施“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工程。支持企业实施质量品牌战略,围绕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以行业龙头企业、外向型企业、中小企业“隐形冠军”、重点支持企业、现代产业集群为主体,实施品牌培育和市场开拓,提高品牌全生命周期管理运营能力。开展品牌理论、价值评价研究,推动品牌价值评价和结果应用。加大品牌宣传推介力度,讲好新疆品牌故事。支持企业加强品牌保护和维权,依法严厉打击品牌仿冒、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


(七)加强现代化质量基础设施建设


22.夯实计量技术基础。围绕高质量发展需求,加强计量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推进地县两级对实施强制检定需要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提升计量科技创新和计量标准研发水平,深入开展动态、现场、综合校准等计量关键技术研究,完善计量科技成果转化共享机制。提升产业计量测试服务能力,以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为依托,构建产业计量测试联盟,将计量测试技术融入产业发展全过程,进一步加强计量对民生、“双碳”等重点领域的支撑。加快建设计量数据中心,推进计量的数字化转型。


23.强化标准引领。推进全域标准化深度发展,推动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标准全覆盖。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和新疆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建立健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加强关键技术领域标准研究布局,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优化地方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结构,提升高水平团体标准数量。深化标准化合作交流,深入开展中亚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标准化战略、体制机制和标准体系等研究,进一步完善中亚区域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功能。加强标准化技术合作,充分发挥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优势企业作用,建设标准化智库,开展标准化理论和应用研究。加强国际标准化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推动基层标准化管理人员和专业人才队伍培养提升。


24.提升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服务水平。推进事业单位性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改革,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检验检测行业,逐步实现从提供单一检测服务向参与产品设计、研发、生产、使用全生命周期提供解决方案发展。重点打造乌昌片区、阿克苏地区两个区域公共检测平台,鼓励各地整合辖区内除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外的其他检验检测机构,组建符合当地产业发展需求的综合性检验检测中心。健全补齐粮油、食品检测实验室,形成层次分明、布局合理的区地县三级检验检测体系。完善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品牌培育、发展、保护机制,推动形成知名品牌。加强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从业行为。


25.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发展云计量、数字标准、数字认证、“互联网+”检验检测、智慧监管等新型质量基础设施,提高质量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推进质量基础设施分级分类管理,开展质量基础设施运行监测和综合评价,提高质量技术服务机构管理水平。推进质量标准实验室建设,开展质量政策、质量科学、共性质量工程技术等研究。围绕重点领域,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助力行动,推动数据、仪器、设备等资源开放共享。实施质量基础设施拓展伙伴计划,争创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构建协同服务网络,为产业集群和产业链质量升级提供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一站式”服务。


(八)推进质量治理现代化


26.加强质量法治建设。坚持依法治疆,把依法治疆要求落实到质量工作各方面。推进质量立法,修订完善质量领域有关法规,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工程质量违法违规等行为,推动跨行业、跨区域监管执法合作,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强化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支持开展质量公益诉讼和集体诉讼,有效执行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健全产品和服务质量担保与争议处理机制,推行第三方质量争议仲裁。加强质量法治宣传教育,强化企业的质量意识、法律责任,增强全民质量法治观念。


27.完善质量政策制度。建立质量统计监测体系,开展质量统计分析。增强自治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的政策导向和激励功能,鼓励各地按有关规定建立政府质量奖奖励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和招投标制度,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推动形成需求引领、优质优价的采购制度。落实强制性与自愿性相结合的质量披露制度,鼓励企业实施质量承诺和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健全覆盖质量、标准、品牌、专利等要素的融资增信体系,强化对质量改进、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的金融服务供给,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质量创新的金融扶持力度。建立完善质量多元救济机制,鼓励企业投保产品、工程、服务质量相关保险,健全质量保证金制度,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建立质量提升资金保障机制,多元筹集质量发展资金,探索设立质量发展基金。加强质量政策研究,加快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质量发展研究院建设。


28.推动质量社会共治。推进质量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法治化,健全以法治为基础、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参与的多元治理机制,强化基层治理、企业主责和行业自律。持续开展质量强业、质量强企等活动,鼓励各地在产业集聚区创新质量激励举措。支持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作用,加强会员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引导群众主动参与质量促进、社会监督等活动,推行产品质量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发挥新闻媒体正面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加强质量主题宣传,曝光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29.树立质量发展绿色导向。以碳达峰碳中和牵引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完善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管理。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资源效率对标提升行动,推动高耗能行业低碳转型。全面推行绿色设计、绿色制造、绿色建造,大力发展绿色供应链。推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建设。坚持“节水优先”方针,持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落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标准体系,完善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标准,加强绿色发展标准化建设。建立绿色产品消费促进制度,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30.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坚持文化润疆,大力培育精益求精、诚实守信的社会质量文化。落实将质量素质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的工作要求,实施质量文化塑造工程,鼓励青少年参加丰富多彩的质量科普活动和社会实践,把质量内容列入中小学教育和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依托科研院所、骨干企业、博物馆等特色资源,建设一批质量文化社会教育实践基地。加大质量公益宣传力度,讲好新疆质量故事,塑造新疆质量形象。引导企业开展全员参与的质量文化建设,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深入开展全民质量行动,以全国“质量月”等活动为载体,推动各行各业和基层一线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提高全社会对质量强国、质量强区建设的认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质量文化建设,鼓励创作体现新疆质量文化特色的文学和影视作品,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31.优化质量发展环境。构建质量创新体系,推动产学研用联合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依托国家级新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打造技术、质量、管理创新策源地。强化质量管理数字化赋能,推动质量管理活动全流程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优化质量要素供需对接渠道,建设生态型质量提升网络平台。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开放大市场,持续深化“放管服”等各项改革,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优化消费纠纷解决流程与反馈机制,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间衔接联动机制,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打造安全消费环境。


32.提升质量监管效能。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改革,分类放宽一般工业产品和服务业准入限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加强对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的重点产品和重点服务领域的监管。围绕社会热点和消费者关注的产品,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强化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加强产品伤害监测及预防,拓宽监测信息采集渠道。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快速应急响应机制。织牢织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监测预警网络,提升预警能力。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开展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健全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加强缺陷产品召回技术支撑。构建重点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完善质量安全追溯标准,加强数据开放共享。严格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检验监管,持续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机制。强化网络平台销售商品质量监管,健全跨地区跨行业监管协调联动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对质量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质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地区发展实际,促进相关政策与质量政策协同,做好相关规划与本方案衔接。完善质量强区建设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工作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优化质量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质量强区建设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设立质量专项资金。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培养高层次、高技能、满足不同需求的质量人才,建设自治区质量发展专家库。


(三)开展考核评估。深化质量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自治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方案实施情况的评估,及时研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