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时代新风正气 汇聚建设新青海的磅礴力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精神文明战线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绩、新进步。
春风化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浸润心灵
抓好宣传普及。连续多年举办“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广告创作大赛,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建筑围挡、灯箱道旗、电子屏、“两微一端”等载体常态化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城市中心、街道村镇、社区楼院打造核心价值观主题广场、主题公园、主题街巷和文化墙,将核心价值观元素与周边景观相融合,在提升环境品位的同时,让群众“抬头可见、驻足可观”。
强化制度保障。制发《关于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宗教界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编印《青海省公民道德规范》和《读本》,出台倡树文明新风的市民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引导人们积极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在高校、职业学校思政课中突出核心价值观内容,在中小学全面开设爱国感恩教育、法治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全面推开“四爱三有”主题教育。推动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打造“中华经典诵读”“道德讲堂”“文化大讲堂”等160余项校园特色文化品牌,建成乡村学校少年宫274所,依托“青海原子城纪念馆”“红军西路军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让青少年从小接受爱国主义和红色基因教育。
注重文化熏陶。深化春节、端午、中秋、重阳等“我们的节日”活动,把传统节日打造成“爱国节、文化节、道德节、仁爱节”。积极开发具有民族传统和地域特色的农民画、玉雕、刺绣、唐卡、地方曲艺等民间艺术,丰富发展“花儿”会、赛马会、那达慕、射箭赛等民族节庆,连续8年举办“欢乐乡村”巡演280场,覆盖60多个乡镇、220多个村社。
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
传递道德的无穷力量
深入开展选树道德模范活动。通过群众推、群众评、群众选,树立了一大批“最美人物”,涌现出时代楷模2人,全国道德模范3人,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27人,中国好人31人,最美青海人58人。尕布龙、廉福章、白永皓等先进典型如同一座座高耸的灯塔,闪亮着精神光芒,传递着无穷的道德力量。关心关爱道德模范,建立道德模范帮扶机制,每逢重大节日慰问道德模范,组织道德模范赴内地考察疗养,彰显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
持续推进“文明青海”建设活动。大力推进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上网、文明祭奠、文明礼仪、文明劝导等道德实践活动,使人们在践行中接受教育、提升自我。
推动社会诚信建设,打造“信用青海”品牌,在金融信贷、工商税务、建筑施工、企业注册和各类表彰活动中推广应用信用信息,形成惩戒失信行为联动机制,连续6年命名表彰了990个省级文明诚信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出台《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实施意见》,举办《志愿服务条例》培训班,指导各地区各部门组建志愿服务队。
广泛开展“助残阳光行动”“清洁三江源保护母亲河”“关爱留守儿童”“文明劝导”等志愿服务主题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为“青洽会”“环湖赛”等提供优质高效的志愿服务。依托体彩销售网点、报刊亭、机场车站、旅游景点建设600多个“志愿者服务驿站”,组织全省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向中央文明办推荐120多个志愿服务先进典型。目前,全省注册登记志愿者已近30万人。
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
共建共享美好生活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深入推进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成为人民群众共建共享美好生活的生动实践。西宁市历时八年接续奋斗,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现我省全国文明城市零的突破。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场大考中,省市联动、全民参与,全社会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共同书写了城市文明新答卷。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大力推广文明信用工程、美德乡村建设、乡村环境治理、婚丧嫁娶简办等经验做法,开展移风易俗、树文明新风活动,助推精神脱贫。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每年组织实施10个农牧区惠民实事项目,仅2017年就投入资金40余亿元,落实了包虫病免费筛查治疗、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乡村健身广场、农村公路新建改建、农村环境整治等项目。
推动开展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点的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党政机关普遍开展“创人民满意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执法部门强化文明执法理念;窗口单位完善公示制、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站式”服务等工作制度;引导文明单位利用自身优势,履行社会责任,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全省120个单位荣获全国文明单位,734个单位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全面提升校园文明程度,印发《青海省文明校园创建管理办法》,出台《中小学文明校园创建测评细则》,在全省所有大中小学校全面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构建省、市(州)、县(区)三级文明校园创建格局。
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出台《深入开展“五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的意见》,开展以“爱党爱国、诚信守法、勤劳奉献、团结风尚、卫生整洁”为内容的“五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将精神文明建设向全省百万家庭延伸,创建活动呈现出各级高度重视、家庭积极参与的良好态势,形成了“创星、争星、创全星”的创建热潮,目前已创建“五星级文明户”23万余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