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设立六个自由贸易试验区
日前,国务院印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6个新设的自贸试验区,确认花落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
由此,在距离第一个自贸试验区——上海自贸试验区挂牌运作近6年之际,我国的自贸试验区布局在前期“1+3+7+1”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容为“1+3+7+1+6”的新格局。
华中科技大学光谷自贸研究院院长陈波表示,我国建设自贸试验区的初衷,就是为了对标国际高水平的投资贸易协定,进行先行先试的探索。“在目前的国际经贸合作新形势面前,自贸试验区更加重要了,或者说探索的压力更大了。”也因此,自贸试验区从一个点到多个点,再到全国连成一片向外辐射,是有助于我国更好地对标国际高水平投资贸易协定的开放要求,更好地引领国际化。
6月28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峰会上宣布,中国将在近期采取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出若干重大举措,加快形成对外开放新局面,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其中就包括:新设6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增设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加快探索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进程。
目前,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已经落地,海南自由贸易港正在加快探索建设。6个新设自贸试验区的落地,意味着中国全方位开放中再进一程,持续释放经济全球化正面效应。
《总体方案》也指出,在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等6省区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战略举措。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战略,更好服务对外开放总体战略布局,把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高地。
从自贸试验区所在省份数量来看,18个省份已经占到全国省份数量的一半以上;从经济总量而言,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孙元欣的计算是:累计参与建设的省市数量将近全国总量的60%。
根据6个新设的自贸试验区提出了各有侧重的差别化改革试点任务。
其中,山东自贸试验区提出了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海洋特色产业和探索中日韩三国地方经济合作等方面的具体举措。
江苏自贸试验区提出了提高境外投资合作水平、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撑和支持制造业创新发展等方面的具体举措。
广西自贸试验区提出了畅通国际大通道、打造对东盟合作先行先试示范区和打造西部陆海联通门户港等方面的具体举措。
河北自贸试验区提出了支持开展国际大宗商品贸易、支持生物医药与生命健康产业开放发展等方面的具体举措。
云南自贸试验区提出了创新沿边跨境经济合作模式和加大科技领域国际合作力度等方面的具体举措。
黑龙江自贸试验区提出了加快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和建设面向俄罗斯及东北亚的交通物流枢纽等方面的具体举措。